芯源微:国信证券关于芯源微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2021-06-0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源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对芯源微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谷德君先生于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办理
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谷德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谷德君先生于 2009 年 1 月就职于公司,历任公司机械工程师、中级机械工
程师、高级机械工程师;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前道事业部单元科科长。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谷德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2857%。谷德君先生离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
(二)参与研发项目及专利情况
谷德君先生担任公司前道事业部单元科科长,任职期间未有主持或负责的在
研项目,其参加的“前道涂胶显影设备及核心单元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由公司首
席技术官陈兴隆先生负责。谷德君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在研项目及核心技术的推
进和实施。谷德君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专利的研发工作,其作为发明
人之一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该等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
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谷德君先生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根据协议的相关规定在与公
司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在其离职后 2 年内不得在与公司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
的企业及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或直接或间接地从与公司有竞争关系
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离职后 2 年内不得自办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
与公司保密信息有关的产品的生产,包括但不限于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
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等。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现谷德君先生离职后前往与公司存在竞争
关系的企业工作的情况。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谷德君先生在任职期间未主持或负责公司在研项目,谷德君先生的离职不会
影响在研项目及核心技术的推进和实施。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公司重视技术人
才队伍的建设,投入大量成本,培养及储备了一批包括设计制造、工艺制程、软
件开发与应用等多学科的专业人才和具有丰富的半导体设备行业经验的 高端人
才的技术团队,具备保持技术先进性、持续创新的人才基础。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 144 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
为 36.46%,公司近三年来研发人员数量持续增长。截至 2020 年末公司核心技术
人员数量为 8 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数量为 7 人,人员整
体稳定,具体人员如下:
时间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本次变动前 宗润福、陈兴隆、苗涛、王绍勇、张怀东、谷德君、郑右非、程虎
本次变动后 宗润福、陈兴隆、苗涛、王绍勇、张怀东、郑右非、程虎
公司其他关键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整体研发实力不会因谷德君先生离
职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产生不
利影响的情况。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工作的平稳衔接,经公司研究决定,谷德君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研
发工作交由公司程虎先生负责,程虎先生的简历如下:
程虎先生,198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级工程师,曾荣获辽宁省科学技术一等奖、辽宁省科学技术二等奖。2012 年 6 月
至 2020 年 9 月,历任公司机械工程师、部长助理、产品设计部副部长、前道事
业部常务副总经理;2020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研发中心主任。
目前,程虎先生已完成与谷德君先生的工作交接,公司研发团队仍持续投入
对公司产品与技术的研发工作,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
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谷德君先生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对上述文件的重要条款进行了核对;查阅了、公司专利信息表等文件;审阅了公
司员工花名册,了解公司目前业务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芯源微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谷德君先生已与公司办
理相关工作的交接,其负责的相关工作交由公司程虎先生负责,其因个人原因离
职不会对芯源微的研发实力造成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芯源微的业务发展和技术
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谷德君先生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该等成
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之所有权归属于公司,且其已签署相关保密及竞业限制条款,
其离职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和产品创
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3、目前芯源微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谷德君先生的离职未对
芯源微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毅 杜 畅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