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芯源微:芯源微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2022-06-24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2-047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
                         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每股面值为 1 元

    发行股票数量:8,045,699 股

    发行股票价格:124.29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源微”或“公司”或“发
行人”)本次发行新增 8,045,699 股股份已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完成股份登记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参与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芯源微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持
股 5%以上的股东分别为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进制
造”)、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院沈自所”)、辽宁科
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发实业”)和中国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科投资”),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16.98%、12.44%、11.77%和 6.06%
的股份,持股 5%以上股东单独持股均未超过 30%。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 8,045,699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仍无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批复过程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
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
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
领域的说明〉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
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
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
领域的说明〉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相关事宜。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批复过程

    2022 年 1 月 7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作出的《关
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确
认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 年 3 月 11 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同意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8 号),同意发行
人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8,045,69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28.71 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3、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
期首日,即 2022 年 5 月 30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 94.3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
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24.29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31.72%。

       4、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28.71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
币 9,915,093.6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0,084,835.04 元。

       5、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向 11 名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
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专用账户,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
以现金支付。

     2022 年 6 月 8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2]110Z0007 号)。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6 月 7 日止,主承销商
账号已收到 11 家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 45 笔,资金总额人民币 999,999,928.71
元。

     2022 年 6 月 8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2]110Z0008 号)。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6 月 8 日止,公司已向
11 家 投 资 者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8,045,699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999,999,928.71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9,915,093.67 元,公司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0,084,835.04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8,045,699.00 元,
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982,039,136.04 元。

       2、股份登记及托管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
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
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
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
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
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
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
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发行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发行的发行过
程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
公正;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发行人与认购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
协议等法律文书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募
集资金已足额缴纳;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第五
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及《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确定本次 发行价 格 124.29 元 / 股, 发行股 数 8,045,699 股, 募 集资金总额
999,999,928.71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1 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配售结
果如下: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中信证券青岛城投金控2号单
 1                                         1,609,139     199,999,886.31             6
        一资产管理计划
        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
 2                                           402,284      49,999,878.36             6
        管理计划
        JP Morgan Chase Bank,
 3                                           402,284      49,999,878.36             6
        National Association
        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
 4                                           402,284      49,999,878.36             6
        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
 5      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402,284      49,999,878.36             6
        公司
        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
 6                                           418,376      51,999,953.04             6
        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周雪钦                               402,284      49,999,878.36             6
 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37,854     303,000,873.66             6
        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9                                           418,376      51,999,953.04             6
        合伙)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4,467      53,999,903.43             6
 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16,067      88,999,967.43             6
                 合计                      8,045,699     999,999,928.71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
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
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
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
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中信证券青岛城投金控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企业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017814402
成立时间                1995 年 10 月 25 日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1,292,677.6029 万元人民币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
                        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经营范围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
                        品;股票期权做市。公司不得超出核定的业务范围经营其他业务。

       中信证券青岛城投金控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数量为 1,609,139 股,
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2、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企业名称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301374655W
成立时间                2014 年 4 月 22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5 楼 519 室
法定代表人              吴磊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经营范围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数量为 402,284 股,股份限售
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3、JP 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名称                      JP 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
券 投 资 业 务 许 可 证 /经
                              QF2003NAB009
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编号
注册资本                      1,785,000,000 美元
注册地址                      State of New York,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
                              Charles Chiang 江明叡
负责人)

       JP 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本次获配数量为 402,284 股,股
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4、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企业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成立时间                      2005 年 1 月 18 日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
经营范围                      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 泰资管 -兴业银行 -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本次获配数量为
402,284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5、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成立时间                      2005 年 1 月 18 日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
经营范围                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
为 402,284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6、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成立时间                2005 年 1 月 18 日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
经营范围                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418,376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7、周雪钦

姓名                    周雪钦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50524************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
投资者类型              Ⅱ型专业投资者-自然人

       周雪钦本次获配数量为 402,284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8、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7878666D
成立时间                2001 年 4 月 17 日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3,244.2 万元人民币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 188 号 6 层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2,437,854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9、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0712154551
成立时间                2013 年 6 月 21 日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                22,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工业区奉浦大道 111 号 7 楼 5016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谷茹
                        资产管理,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除经纪),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帐)。【企业经营涉
                        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 418,376 股,股份限售
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成立时间                2011 年 6 月 21 日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经营范围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434,467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 6 个月。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成立时间                   1999 年 8 月 18 日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890,794.7954 万元人民币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贺青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
                           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
经营范围                   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716,067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
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未向发
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
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三、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本公司总股本为 84,418,200 股,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限售股份数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东性质
                                                       (%)                     量(股)
 1     先进制造                         14,332,430      16.98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332,430
 2     中科院沈自所                     10,500,000      12.44 境内国有法人      10,500,000
 3     科发实业                          9,932,820      11.77 境内国有法人       9,932,820
 4     国科投资                          5,115,000       6.06 境内国有法人              0
 5     周冰冰                            2,919,750       3.46   境内自然人              0
 6     宗润福                            2,671,000       3.16   境内自然人       2,671,000
 7     李风莉                            1,415,000       1.68   境内自然人       1,415,000
                                                        持股比例                     限售股份数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东性质
                                                          (%)                        量(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银河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             1,133,185          1.34      其他                   0
       投资基金
 9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997,947        1.18      其他                   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CES半导体芯片行业
 10                                           793,544        0.94      其他                   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股东持股情况为基础,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完成股份登记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92,463,899 股,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限售股份数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股东性质
                                                    (%)                              量(股)
 1     先进制造                          14,332,430         15.50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332,430
 2     中科院沈自所                      10,500,000         11.36 境内国有法人        10,500,000
 3     科发实业                           9,932,820         10.74 境内国有法人         9,932,820
 4     国科投资                           5,115,000          5.53 境内国有法人                0
 5     周冰冰                             2,919,750          3.16   境内自然人                0
 6     宗润福                             2,671,000          2.89   境内自然人         2,671,000
 7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37,854          2.64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37,854
       中信证券青岛城投金控2号单
 8                                        1,609,139          1.74      其他            1,609,139
       一资产管理计划
 9     李风莉                             1,415,000          1.53   境内自然人         1,415,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
 10 河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1,133,185          1.23      其他                   0
    基金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截至2022年5月31日)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607,450           46.92          47,390,949        51.2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4,810,750           53.08          45,072,950        48.75
         总股本                     84,418,200          100.00          92,463,899       100.00
注: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存在 262,200 股属于暂未上市流通的流通股(非送股类),

系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手续,

此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6 日,具体详见 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的《沈

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0)。

    本次发行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持股
5%以上的股东分别为先进制造、中科院沈自所、科发实业和国科投资,分别直
接持有公司 16.98%、12.44%、11.77%和 6.06%的股份,持股 5%以上股东单独持
股均未超过 30%。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 8,045,699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仍无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8,045,699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
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
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较大的业务和资产的整合计划。本次发行均围
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募集资金将用于上海临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高端晶
圆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二期)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和战略
规划,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进一步加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产
生重大的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
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
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
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
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保荐代表人:王煜忱、陈晗

    项目协办人:周浩

    项目组成员:杨桐、杜蜀萍、李思渊、赵望、江昊岩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负责人:李强
经办律师:林琳、林祯、耿晨

联系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433320

(三)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负责人:肖厚发

签字注册会计师:闫长满、顾娜、于海娟

联系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四)承销商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 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 18 层

负责人:王玲

经办律师:潘渝嘉、王建学

联系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66

(五)验资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负责人:肖厚发

经办注册会计师:闫长满、顾娜、于海娟

联系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