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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源微:芯源微关于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公告2022-12-06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2-077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
议案》,公司拟以不动产作为抵押,向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 1.1 亿元贷款,最终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以银行审批为准。
       一、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融资的便利性,满足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改善公司现金流状
况、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以不动产作为抵押,向国家开发
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贷款,最终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
款利率等以银行审批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借款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

    3、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具体以最终签署的贷款协议为准

    4、贷款期限:不超过 5 年,具体以最终签署的贷款协议为准

    5、贷款利率:具体以最终签署的贷款协议为准

    6、贷款抵押物:1 幢在建工程-生产厂房及其所占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上
述在建工程建成后,形成的具备抵押登记条件的房产及其所占范围内的土地使用
权。

    抵押物名称:生产厂房及其所占土地使用权

    坐落(所在地):沈阳市浑南区彩云路 1-2 号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 0227170 号

    总土地面积:45576.95 平方米

    生产厂房所占土地面积:29585.33 平方米(预估)

    7、授权事宜:上述申请抵押贷款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或其授权代表在上
述贷款金额及贷款期限内与相关银行签署抵押协议、贷款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
(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至前述事项办理完毕
为止。

    本次抵押贷款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及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以不动产向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银行抵押贷款,是为了满足
公司融资需求,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的要求进行,该抵押资产事项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