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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华科技: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4-09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9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 年 4 月 24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综改示范区学府园佳华街 8 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4 月 24 日
                      至 2020 年 4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
           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2)人
2.01       黄志龙先生                                          √
2.02       赵昂先生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051        佳华科技        2020/4/1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 年 4 月 21 日 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的,须在 2020 年 4 月 21 日 17:00 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嘉创路 10 号 6 号楼佳华科技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
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股票
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异地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者传真以抵达
公司的时间为准,在信函或者传真上面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 1 或者 2 中需要的资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
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嘉创路 10 号 6 号楼佳华科技

           邮编:101111

           电话:010-57230290

           联系人:成俊敏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
   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2.01          黄志龙先生
2.02          赵昂先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5)人
4.01   例:陈××                              √         -         √
4.02   例:赵××                              √         -         √
4.03   例:蒋××                              √         -         √
……   ……                                    √         -         √
4.06   例:宋××                              √         -         √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2)人
5.01   例:张××                              √         -         √
5.02   例:王××                              √         -         √
5.03   例:杨××                              √         -         √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6.01   例:李××                              √         -         √
6.02   例:陈××                              √         -         √
6.03   例:黄××                              √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