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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华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1-04-22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
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的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
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
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0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5人,从业人
员共6,445人,注册会计师共1,23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240人。
    3、业务信息
    德勤华永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77亿元。德勤华永为57家上市公司
提供2019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49亿元。所提供服务的上市
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
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
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
如下:
    项目合伙人刘杰先生2007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
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8年加入德勤华永,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
业会员。刘杰先生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刘杰先生近三年签
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本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19年及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振先生2000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现为中国注册
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徐振先生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徐振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20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
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彦刚先生自2009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
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李彦刚先生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李彦
刚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本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烟台张
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
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
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
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审计费用
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
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
审查,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和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续聘,并同意将上述建议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德勤华永担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
可,并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认真的审
查,关于本次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我们已经事前认可。我们认为,本次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且德勤华永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且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
提供 2020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运行
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
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