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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华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08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科技”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05 月 0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05 月 02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
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玮先生主
持,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
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
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
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拟订了《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李玮、黄志龙、池智慧、范保娴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所述内 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8 日披露在 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促进公司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李玮、黄志龙、池智慧、范保娴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所述内 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8 日披露在 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
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地
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
格进行相应地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
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
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
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
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
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
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
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
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
士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李玮、黄志龙、池智慧、范保娴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