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佳华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2-15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佳华街 8 号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普通股股东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3,867,02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3,867,02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69.6550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9.655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玮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法和表决程序
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黄志龙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数   (%)
 普通股                  53,714,028 99.7160 153,000 0.284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数   (%)
 普通股                  53,714,028 99.7160 153,000 0.2840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征、杨怡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