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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华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2-02-28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科技”或“公司”)于

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

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33.4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50.81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8,236.05万元,扣除总发行费

用11,799.18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86,436.88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3月16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3-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3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各实施主体的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内,新变更实施主体已与佳华科技、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披露的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

      台以及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的议案》,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

      各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与佳华科技、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

      于2020年9月26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

      资建设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项目以及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    累计使用募 项目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    集资金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1、大气环境 AI 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     44,581.79      40,000    35,377.41         2022 年
2、大数据 AI 研发体系建设项目
环境智能传感器升级研发项目             2,029.20       1,500     1,510.61          2022 年
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        2,025       1,500     1,220.41          2021 年
城市人工智能软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0,175       7,000      7,024.7          2021 年
超募资金项目
3、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项目      34,000      14,000     5,156.44          2023 年
4、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48,460   11,506.88       962.48          2022 年
                合计                  141270.99    75506.88    51,252.05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

      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
      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   延期后达到预定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城市人工智能软件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6 月 30 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

      本项目主要建立基于云+链的数据共享平台,用于多部门之间数据基于区块

  链的安全可信共享,其中包含多元异构数据的接入、解析、清洗、建模、指标

  应用、数据可信共享,由于新冠疫情的不定期爆发,政府部门作为疫情防控的

  一线,导致城市多部门基础数据的调研工作受到疫情影响有所延期。

      2、城市人工智能软件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该项目投资总金额为10,175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7,000万元;截至

  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024.70万元(包含利息收

  入)。由于AI模型训练以及测试依赖于客户现场真实数据,需要到实地进行摄

  像头选点以及调整、实景数据采集,还需要人工出外景进行模型适配和调优;

  因新冠疫情的频繁的点状爆发,影响到正常室外工作的进行,模型开发有所延

  后,模型的测试调优时间也拉长,进而使得模型从训练到自动化部署到最终场

  景适配优化的闭环流程相应延后。此外,该项目中涉及到的AI芯片研发,公司

  根据AI芯片市场供应商增多、性能增强等外部环境、相关人才储备及公司业务

  重心偏向具体AI场景应用等多方面因素不断论证和综合考虑,决定采用集成国

  产AI芯片替代AI芯片研发,后期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该项目的实景AI

  模型的研发以及AI平台软件的搭建。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安排做出的审慎决定,虽然对募投项目

  的实施进度造成一定影响,但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云

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2年6

月30日;“城市人工智能软件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间调整至2022年6月30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虽然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造成一定影响,但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虽然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

度造成一定影响,但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

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光大证券对佳华科技本次审议的部分募投资金项目延期事项无异

议。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