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佳华科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03-1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罗克
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佳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佳华科技首次公开发
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2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罗克佳华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6
号),同意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佳华科技”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334,000 股,
并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77,334,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9,628,78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705,22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股东为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数量为 787,246 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0180%,具体详见公司 2020 年 3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
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787,246 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起上市流通(因 2022 年 3 月 20 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 2022
年 3 月 21 日)。




                                    1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

成后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

生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

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

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787,246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1.0180%。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3月2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     通股数量 售股股
                                                        本比例       (股)   数(股)

 1       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         787,246          1.0180%      787,246         0

             合计                     787,246          1.0180%      787,246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股                   787,246                  24

                 合计                            787,246                  24



                                            2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承诺内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做出的股份

锁定承诺。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3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
                           王 鹏           刘海涛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