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华科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核查意见2022-04-3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罗克佳华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科技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 就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 具体情况如
下: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非
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
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融资、并购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
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业务品种, 具体
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
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 以公司及子
公司与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 提高公司决策效率, 公司拟为子公司太原罗
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罗工业”)、太原罗克佳华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数据科技”)、子公司罗克佳华(重庆)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
庆佳华”)、子公司北京佳华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智联”),就上述
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3 亿元、 1 亿元、 1 亿元
的担保额度,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担保额度, 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
质押等, 具体担保额度与期限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可
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作适度调配。
本议案有效期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 在上
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 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
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玮
注册地址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佳华街 8 号(罗克佳华电子工业园)
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特种设
备制造。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配电开关控
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环境
经营范围 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气
设备销售 ;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网络设备销
售;金属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
务;软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上市
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 100%
或其他关系
影响被担保人偿
债能力的重大或 无
有事项
2021 年度/
项目
2021 年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17,599.00
负债总额 77,864.75
主要财务数据 资产净额 39,734.25
(万 元 )
营业收入 30,614.18
净利润 -7,680.44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 -8,320.68
注:以上 2021 年度/2021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包含在佳华科技 2021 年度经德勤华永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
(二) 太原罗克佳华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太原罗克佳华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玮
注册地址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佳华街 8 号 2 层 206 室
计算机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
据中心除外);云计算数据中心运营管理服务;物联网设备的技术服务、技术
经营范围
研发;物联网设备的制造、销售;软件产品研发及生产、销售;增值电信业务;
物业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上市
公司的关联关系 太罗工业持股 100%
或其他关系
影响被担保人偿
债能力的重大或 无
有事项
2021 年度/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8,013.09
负债总额 11,275.67
主要财务数据
资产净额 36,737.43
(万 元 )
营业收入 2,101.74
净利润 -17.65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 -467.59
注:以上 2021 年度/2021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包含在佳华科技 2020 年度经德勤华永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
(三) 罗克佳华(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罗 克佳华(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廖强
注册地址 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信息安全产业城盈田工谷标准厂房 9 栋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云计算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
用设备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
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
经营范围 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
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 区块
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 ;网
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
维修;环保咨询服务;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工程管理服务;卫星遥感数据
处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
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数
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大气污染监测及检
测仪器仪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
测仪器仪表销售;固体废弃物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应急检测仪器仪表销
售;互联网安全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上市
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 100%
或其他关系
影响被担保人偿
债能力的重大或 无
有事项
2021 年度/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2,904.31
负债总额 14,861.95
主要财务数据
资产净额 18,042.36
(万 元 )
营业收入 6,541.13
净利润 -1,157.40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 -1,415.75
注:以上 2021 年度/2021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包含在佳华科技 2020 年度经德勤华永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
(四)北京佳华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北京佳华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耀华
注册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嘉创路 10 号院 6 号楼 4 层
专业承包;互联网信息服务; 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电子产品、
汽车配件;软件开发; 环保研发; 经济贸易咨询;生产汽车配件(限在外
经营范围 埠从事生产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互
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上市
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 100%
或其他关系
影响被担保人偿
债能力的重大或 无
有事项
2021 年度/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7,965.41
负债总额 7,837.82
主要财务数据
资产净额 20,127.59
(万 元 )
营业收入 7,470.61
净利润 1,889.68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 1,731.35
注:以上 2021 年度/2021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包含在佳华科技 2021 年度经德勤华永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抵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等情形,
具有较好的资信状况。
公司作为上述子公司的担保人, 就其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所获得的不超
过审批范围内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 协议, 具体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审核同意, 以实际
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
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
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子公司, 资产信用状况良好, 担保风险可控, 担保事
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
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
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 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截止目前, 公司发生的担保均为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担保总
额为 27,500 万元, 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为 22,500 万元, 全资子公司对公
司担保为 5,000 万元。除此之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授
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 有利于公司和股东整体利
益,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担保风险可控,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
王 鹏 刘海涛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