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华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
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
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
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章程修订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
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 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
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第二十二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批准的其他方式。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
式之一进行: 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四条第一款第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的其他方式。 的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
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四条第一款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第二十六条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
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
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
议通过: 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
第四十二条
(六)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 (六)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
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计算原则,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的担保;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七)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 (七)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本
保。 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董事会、股东大会违反对外担保审批
权限和审议程序的,由违反审批权限和审
议程序的相关董事、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提供担保的,公
司有权视损失、风险的大小、情节的轻重
决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
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开。公司还可以提供网络或证券监管机构认可
或要求的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
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
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的其他地
为出席。
点。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网络形式投票的,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
应当为股东提供安全、经济、便捷的股东大会
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
第四十五条 网络投票系统,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身
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
份验证的投资者,可以确认其合法有效的股东
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身份,具有合法有效的表决权。公司召开股东
大会采用证券监管机构认可或要求的其他方
式投票的,按照相关的业务规则确认股东身
份。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监管机构相关规定要求采用网络投票
形式进行表决的事项时,应当提供监管机构认
可的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 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
第九十六条 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 ......
公司不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公司不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 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
......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保守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获取不法利益,离职后
益; 履行与公司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第九十七条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监管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
机构的规定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利益;
...... (十)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 不得为实际控制人、股东、员工、本人或
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者其他第三方的利益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任。 ......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
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
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 ......
第九十八条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
(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 况;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相关问题和风险,
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不得以对公司业务不熟悉或者对相关事项
整; 不了解为由主张免除责任;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 (四)应当对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定
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监管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证
机构的规定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
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
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
职权;
(六)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
公司事务,审慎判断审议事项可能产生的
风险和收益;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
会议,因故授权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的,应
当审慎选择受托人,授权事项和决策意向
应当具体明确,不得全权委托;
(七)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行,督促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纠正和报告
公司的违规行为,支持公司履行社会责任;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监管机构的规定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
义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包括 3 名独立董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包括 3 名独
第一百零六条
事,设董事长 1 人。 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第一百零七条
工作; 报告工作;
...... ......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分拆、解散及变
案;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 ......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事项和奖惩事项;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
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 事项和奖惩事项;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 ......
设立战略、提名、薪酬和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
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 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和考核等相关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 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
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
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
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 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 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作。 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
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或举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或
手表决。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董事 举手表决。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
第一百二十 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可以的前提下,可以用视频、电话、传真或者
条 用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 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
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董事会 由参会董事签字。
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 ......
方式召开。 此种书面决议与在正式召开的董事会
此种书面决议与在正式召开的董事会会 会议上通过的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议上通过的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
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
第一百二十二
签名。 书和记录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
期限为十年以上。 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监督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监督
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
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2)监督及评
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
估内部审计工作;(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
实施,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3)负责
告并对其发表意见;(4)监督及评估公司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4)审核公司
的内部控制;(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
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监督及评
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第一百二十五 估公司的内控制度,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健全
(6)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有关法
条 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6)对公司内部审
律法规、公司章程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计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和变更提出意见和建议;
......
(7)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
(6)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
他职权。
权的其他事宜。
......
(6)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的其他事宜。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
第一百三十条
...... 作;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审批下列达到如下标准的公司
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管 所发生本章程第一百一十条所述的交易事
理,对于金额达到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披露标 项:
准的交易按要求予以披露;对于公司进行收购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
或出售资产等非日常业务经营的交易事项,除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低于公司
按本章程规定需要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批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的;
准的之外,总经理可以做出审批决定。 2、交易的成交金额低于公司市值的
10%的;
3、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资产净额低于公司市值的 10%的;
4、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或不超过
1,000 万元的;
5、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或不超过
100 万元的;
6、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或不超过 100
万元的。
(九)审批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
成交金额低于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与
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0.1%,或不超过
300 万元的关联交易。
.......
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
管理,对于金额达到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
披露标准的交易按要求予以披露;对于公
司进行收购或出售资产等非日常业务经营
的交易事项,除按本章程规定需要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之外,总经理可以
做出审批决定。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
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
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
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
第一百三十五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宜。
条 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或
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财务负责人担任。因特殊情况需由其他人员担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应经证券交易所同意。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 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
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 数的,或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
第一百四十一
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 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的,
条
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
监事职务。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
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
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员应当
名。
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一百五十条 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
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
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
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
为公司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十年。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
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
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
交易所备案。
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普通股股
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持股比例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
不得低于 10%。
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 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通知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
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
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
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
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事、监
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
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特别
人情况;
是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的工
(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作情况)、兼职等个人情况;
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三)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 (五)是否存在《公司法》及其他
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 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等规定的不得担任
出。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
第二十一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
条
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 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
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程序。
第二十六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秘书应当出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董事、监
条
席会议,全体董事、监事可以出席会议,经 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经理和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
第三条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 议。
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
议和有关材料后 2 个工作日内转交董事长。
和有关材料后 2 个工作日内转交董事长。董事
第六条 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
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
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
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或者补充。
...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
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经召集人 董事会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
(主持人)、提议人同意,也可以通过视频、 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
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董 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
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 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视频显示在
第十四条 行的方式召开。 场的董事、在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的董事、
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视频显示在场的 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
董事、在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的董事、规定期 有效表决票,或者董事事后提交的曾参加
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有效表决 会议的书面确认文件等计算出席会议的董
票,或者董事事后提交的曾参加会议的书面确 事人数。
认函等计算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第二十二条 提案未获通过的,在有关条件和因素未发 二分之一以上的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
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董事会会议在一个月内 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不具体,或者
不应当再审议内容相同的提案。 因会议材料不充分等其他事由导致其无法
对有关事项作出判断时,会议主持人应当
要求会议对该议题进行暂缓表决。
董事会秘书应当安排董事会秘书办公
董事会秘书应当安排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室工作人员对董事会会议做好记录。会议
工作人员对董事会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
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日期、地点、召
人姓名;
开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
(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
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第二十四条 (三)董事亲自出席和受委托出席的情
(三)会议议程;
况;
(四)董事发言要点;
(四)会议审议的提案、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
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
(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票数);
(六)与会董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
(六)与会董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
项。
事项。
与会董事应当代表其本人和委托其代
与会董事应当代表其本人和委托其代为 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进行 进行签字确认。董事对会议记录或者决议
签字确认。董事对会议记录或者决议记录有不 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
第二十六条
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 面说明。必要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
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也可以发表公 告,也可以发表公开声明。出席会议的董
开声明。 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员应当在会议记
录上签名。
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 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
第二十九条 料、董事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表决票、经 议材料、董事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表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决议公 决票、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
告(如有)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决议、决议公告(如有)等,由董事会秘
董事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书负责保存。
董事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不少于十
年。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
第三十三条 其中公司股票上市后才能实施的部分自公司 效实施。
股票上市之日起实施。
四、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 监事会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
必要时,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 见的前提下,可以通过现场、视频、电
前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 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
意,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 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视频显示
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也可 在场的监事、在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的
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 监事、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者电
开。 子邮件等有效表决票,或者监事事后提
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视频显示在 交的曾参加会议的书面确认函等计算出
场的监事、在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的监事、 席会议的监事人数。
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
有效表决票,或者监事事后提交的曾参加
会议的书面确认函等计算出席会议的监事
人数。
第十五条 与会监事应当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 与会监事和记录人员应当对会议
认。监事对会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 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监事对会议记录有
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及 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
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也可以发表公开声明。 明,必要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监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 也可以发表公开声明。
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者向监 监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
管部门报告、发表公开声明的,视为完全 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
者向监管部门报告、发表公开声明的,
同意会议记录的内容。
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的内容。
第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
议材料、会议签到簿、会议录音资料、表 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会议录音资料、
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 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
决议公告(如有)等,由监事会主席指定 录、决议公告(如有)等,由监事会主
专人负责保管。 席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监事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
监事会会议资料的保存期限为十年以
上。
第二十二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
条 其中公司股票上市后才能实施的部分自公 施。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实施。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原条款序号、援引
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