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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华科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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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罗克
         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佳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负责佳
         华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重大事项提示】


             一、公司针对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整改情况
             因公司在风险评估活动和应对风险相关控制活动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德勤华
         永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该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导致公司 2021 年度发生重大财务损失,确认预期信用
         损失人民币 8,245.13 万元,对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指标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在专
         网通信业务和山东聊城购房事项中,在对业务风险未充分评估和把控的情况下即
         开展业务,公司经营决策过程较为激进,内控执行欠规范和有效。如果公司不能
         及时对相关内部控制活动予以完善并再次发生类似风险事项,公司可能遭受财务
         损失且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进而影响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影响公司的
         长期发展。
             针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已采取诸如完善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发挥
         民主决策的积极作用等措施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同时,目前公司正在聘请
         专业咨询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全面梳理和重新设计,以期切实提高公司的全
         面内部控制管理与风险管理水平。
             二、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业绩同比大幅下降且亏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为负
             2022 年上半年,受疫情、经济下行各地财政资金紧张等因素影响,公司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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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慧环保、智慧城市业务市场需求出现减缓或搁置,部分在手项目实施进度也延缓,
         导致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3,796.28 万
         元和-5,899.20 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 53.24%和 570.52%。2022 年上半年公
         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956.10 万元。
             本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对公司市场环境、经营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变化予以关
         注。
                三、2022 年上半年,公司研发人员人数大幅减少,两名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2022 年 6 月末,公司研发人员由 2021 年 6 月末的 604 人减少到 361 人,减
         少 243 人,减少幅度达到 40.23%。2022 年上半年公司有两名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2020 年,伴随着公司在科创板的成功上市,公司加大了技术研发的投入,
         研发人员数量从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 324 名增长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 402 名,
         2021 年,公司大力进行底层技术的开发、技术的产品化及 SaaS 化推进,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研发人员达到了 604 人。
             后续受新冠疫情持续、外部宏观经济不景气、公司业绩持续下滑等因素影响,
         随着公司部分研发项目的结项及公司聚焦研发方向的考虑,公司启动了人员瘦
         身,2022 年 6 月末公司研发人员较 2021 年 6 月末减少 243 人。经核查,公司部
         分主要项目涉及的研发人员减少的原因为:
             AI 算法和系统研发、AI 云平台、IoT 物联网平台三个研发项目作为底层的
         技术研发,按照原计划产品已经结项或接近结项,只需保留部分人员维系产品正
         常的迭代,研发人员的工作量处于不饱和状态,所以人员和公司间进行了双向选
         择,这三个方向 2022 年 6 月 30 日较去年同期研发人员减少 117 名。此外,公司
         进一步聚焦,优化数据安全管理系统产品线,项目研发人员减少 31 人。
             根据对公司的访谈和核查,AI 算法和系统研发、AI 云平台、IoT 物联网平
         台这几个已结项或接近结项的研发项目是公司底层架构类技术产品,目前已经应
         用于公司主营的业务领域,下一步公司的主要方向为应用型的延伸。公司响应国
         家 3060 双碳计划,持续加强开展双碳业务,2022 年 6 月 30 日较上年同期增加
         研发人员 52 人,主要开发双碳平台软件和碳匣碳柜等系列产品。后续公司研发
         人员将保持在 300 人左右,该人数规模与 2020 年上市时的人数基本相当,公司
         的研发活动将回归平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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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部分研发项目(如 AI 算法和系统研发、AI 云平台、IOT 物联网平台等)
         形成的技术属于底层技术,相关研发人员的离职可能对相关技术后期的升级迭代
         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需要对未来的技术研发方向、相应的研发人员配置,
         以及对优秀研发人才的引进机制、激励机制予以长远考虑,避免公司人力资源的
         大起大落。
               四、应收账款存在不能及时回收形成坏账和信用减值的风险
               公司近年来应收账款呈逐年上升趋势,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
         款账面余额为 53,040.12 万元,如果客户资信情况发生恶化,将可能因应收账款
         不能及时回收形成坏账,减少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资金状况造
         成不利影响。
               【报告正文】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际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根据佳华科技的具体情况,建立健
           1     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    全并不断优化、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
                 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    保荐机构已与佳华科技签订了持续督导协
           2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利和义务。
                 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
                 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
           3     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内,未发生该类情况。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
                 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
                 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4                                      本持续督导期内,未发生该类情况。
                 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
                 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等。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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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了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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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经营情况,对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6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
         7    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
                                                 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针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提
              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
                                                 及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已经或正在采取措
              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施予以完善。本保荐机构将持续督导公司加
         8    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强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优化内部控制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
                                                 环境,不断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确保公
              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司的资产安全和规范运作。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
              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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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     文件。督导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
              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
              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
              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
         10   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 阅,未发现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 况。
              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
              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
              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
              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针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提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
                                                 及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已经或正在采取措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
                                                 施予以完善。本保荐机构将持续督导公司加
         11   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
                                                 强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优化内部控制
              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
                                                 环境,不断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确保公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司的资产安全和规范运作。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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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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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
                                                   东、实际控制人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
              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
              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
                                               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密切关注公共传
              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
         13                                    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
              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
                                               进行核查。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
              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
              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
              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
              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
              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14                                        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情况。
              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
              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
              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
              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
              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
              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
                                                   保荐机构对现场检查工作制定计划,明确现
         15   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场检查工作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
              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     2022 年上半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
              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     《关于对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2021 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要求,本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16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       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告的《光大
              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克佳华科技集团
              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       监管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
              核查的其他事项。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       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
              户存储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     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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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       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及募
              项。                                 集资金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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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2 年 6 月末,公司研发人员由 2021 年 6 月末的 604 人减少到 361 人,减
         少 243 人,减少幅度达到 40.23%。2022 年上半年公司有两名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2020 年,伴随着公司在科创板的成功上市,公司加大了技术研发的投入,
         研发人员数量从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 324 名增长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 402 名,
         2021 年,公司大力进行底层技术的开发、技术的产品化及 SaaS 化推进,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研发人员达到了 604 人。
             后续受新冠疫情持续、外部宏观经济不景气、公司业绩持续下滑等因素影响,
         随着公司部分研发项目的结项及公司聚焦研发方向的考虑,公司启动了人员瘦
         身,2022 年 6 月末公司研发人员较 2021 年 6 月末减少 243 人。经核查,公司部
         分主要项目涉及的研发人员减少的原因为:
             AI 算法和系统研发、AI 云平台、IoT 物联网平台三个研发项目作为底层的
         技术研发,按照原计划产品已经结项或接近结项,只需保留部分人员维系产品正
         常的迭代,研发人员的工作量处于不饱和状态,所以人员和公司间进行了双向选
         择,这三个方向 2022 年 6 月 30 日较去年同期研发人员减少 117 名。此外,公司
         进一步聚焦,优化数据安全管理系统产品线,项目研发人员减少 31 人。
             根据对公司的访谈和核查,AI 算法和系统研发、AI 云平台、IoT 物联网平
         台这几个已结项或接近结项的研发项目是公司底层架构类技术产品,目前已经应
         用于公司主营的业务领域,下一步公司的主要方向为应用型的延伸。公司响应国
         家 3060 双碳计划,持续加强开展双碳业务,2022 年 6 月 30 日较上年同期增加
         研发人员投入 52 人,主要开发双碳平台软件和碳匣碳柜等系列产品。后续公司
         研发人员将保持在 300 人左右,该人数规模与 2020 年上市时的人数基本相当,
         公司的研发活动将回归平稳状态。
             鉴于部分研发项目(如 AI 算法和系统研发、AI 云平台、IOT 物联网平台等)
         形成的技术属于底层技术,相关研发人员的离职可能对相关技术后期的升级迭代
         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需要对未来的技术研发方向、相应的研发人员配置,
         以及对优秀研发人才的引进机制、激励机制予以长远考虑,避免公司人力资源的
         大起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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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 业绩大幅下滑且亏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2022 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 13,796.28 万元和-5,899.20
         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 53.24%和 570.52%。公司业绩下降系受疫情和国际外
         部环境影响,公司面对的政府和国有企业客户的市场需求出现削减或延后,同时
         市场竞争加剧。2022 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956.10
         万元。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速度快风险
             随着 5G 的推出、物联网感知终端的爆发性增长,物联网行业发展和变革的
         速度加快,物联网行业的技术不断突破,市场对于物联网技术的应用需求不断增
         强;同时,物联网行业已逐渐与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进行融合,物联网行业的
         技术升级迭代速度快。公司若不能根据市场变化持续创新、开展新技术的研发,
         或是新技术及新产品开发不成功,或是由于未能准确把握产品技术和行业应用的
         发展趋势而未能将新技术产业化,将导致公司所提供物联网技术应用方案的竞争
         力减弱,从而影响公司业务拓展。
             2、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智力密集型行业,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对公司的产品
         创新、持续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的稳定对公司发展具
         有重要影响。考虑到软件行业技术变革速度快、人员流动率偏高的特点,未来如
         果公司的核心技术团队和研发人员流失率过高,将不利于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实
         现,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在智慧环保领域有着较强的市场竞争力,随着智慧环保建设的高速发
         展,公司的业务也在不断延伸,将与更多规模和实力更强的行业公司进行竞争,
         市场竞争呈逐步加剧的态势。如果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不能持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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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及不断提升市场营销和本地化服务能力,将有可能面临市场份额下滑,技术、
         服务能力被竞争对手超越的风险,同时可能会导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业务转型风险,向平台型转型不及预期的风险
             目前公司处于业务转型期,新产品处于推广期,存在产品成熟度和市场认知
         度较低的问题,业务量的提升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公司希望整体向平台型转型,
         而转型的过程中,也会影响传统业务上的精力投入,可能会造成业绩下滑的风险,
         同时也伴随着转型不成功或不及预期的风险。
             3、双碳新业务开展不及预期风险
             国际层面,俄乌冲突对地缘政治格局和国际经济贸易走势产生不可预见性影
         响,尤其将进一步加剧短期内全球能源供需紧张局势,2022 年能源价格或将延
         续上涨态势,为碳市场走势增添了不确定性。国内层面,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
         (CBAM)政策将于 2023 年正式执行,国际碳市场和碳定价机制的联动效应或将
         逐步显现。国内碳市场相关政策和相关制度尚未完善,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可能
         影响双碳业务开展不及预期。
             4、客户单一风险
             在智能脱硫运营领域,存在多年只服务单一电厂客户的情况。公司计划将智
         能脱硫的数据服务能力 SAAS 化输出,向电厂提供脱硫优化算法和动态管控服务,
         拓展环保业务领域面向企业用户的物联网大数据服务。目前阶段,公司在智能脱
         硫运营领域存在客户单一风险。
             (四)应收账款存在不能及时回收形成坏账和信用减值的风险
             公司近年来应收账款呈逐年上升趋势,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
         款账面余额为 53,040.12 万元,如果客户资信情况发生恶化,将可能因应收账款
         不能及时回收形成坏账,减少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资金状况造
         成不利影响。
             (五)研发投入风险
             开发支出在研项目(或产品)研发成功时,相关研发费用将转入无形资产进
         行摊销,从而影响公司利润,若在研项目(或产品)开发失败,或资本化开发支
         出形成的无形资产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将形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
         业绩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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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行业风险
             随着中国物联网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展,腾讯、阿里巴巴、百度等互联网巨头
         均利用自身业务取得的互联网优势,在物联网相关应用领域展开布局。公司在物
         联网业务发展中,以智慧环保垂直领域为导流,逐渐实现在智慧城市相关领域的
         业务拓展;相关业务良好的市场前景也吸引了华为等龙头企业进入。公司与这些
         企业相比,在资金、人才等各方面综合实力方面存在不足,同时由于规模所限,
         公司目前研发投入规模与上述行业巨头存在差距,可能影响公司参与更为综合性
         业务的竞争,影响公司存量客户的维护及新增客户的拓展,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
         业绩和发展潜力。
             (七) 宏观环境风险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的经营风险
             新冠疫情点状的爆发导致上下游企业复工复产延迟,造成一些工作人员不能
         到岗、物流不畅等问题,以及各地政府的疫情防控政策导致一些在手订单的执行
         或潜在订单的落地受到延后或影响。如未来新冠疫情不能及时得到控制,将会对
         公司生产及销售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2、物联网行业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物联网行业与实体经济及下游行业发展密切相关。如果宏观经济出现波动,
         经济增长减速,将导致物联网技术应用的需求出现一定的波动,进而影响整个物
         联网行业的发展及行业内企业的业务发展和经营状况。
             (八)专网通信事件后续影响风险
             专网通信事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太罗工业已解除与新一代签署的《购销(加
         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但若新一代对合同的解除提出异议,其可能对合同解
         除事项提起诉讼,鉴于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太罗工业可能承担赔偿等法律责
         任。公司子公司太罗工业及佳华智联根据约定向供应商重庆博琨瀚威科技有限公
         司、重庆帕弛科技有限公司、重庆诚源胜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融合通信数据交换板、
         扩展板、加密模块等,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太罗工业及佳华智联除预付款外未支
         付剩余款项。前述供应商与太罗工业及佳华智联可能对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及金额
         存在争议,不排除未来发生诉讼纠纷或相关争议的风险。
             (九)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经济效益不及预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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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所作出
         的安排,若项目实施时市场环境或技术状况出现突发变化,或是行业政策出现不
         利转向,将会导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景发生不利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布局速度、经济效益不及预期,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放缓、效率降低,极端情况下
         可能会导致无法如期产生效益以弥补研发体系建设项目带来的研发费用增加,造
         成公司利益受到减损。
             (十)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风险
             因公司在风险评估活动和应对风险相关控制活动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德勤华
         永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该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导致公司 2021 年度发生重大财务损失,确认预期信用
         损失人民币 8,245.13 万元,对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指标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在专
         网通信业务和山东聊城购房事项中,在对业务风险未充分评估和把控的情况下即
         开展业务,公司经营决策过程较为激进,内控执行欠规范和有效。如果公司不能
         及时对相关内部控制活动予以完善并再次发生类似风险事项,公司可能遭受财务
         损失且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进而影响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影响公司的
         长期发展。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比上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1-6月       2021年1-6月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3,796.27         29,505.71               -53.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99.20          1,253.75              -570.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885.98            181.66            -4,441.0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956.10         -10,000.28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比上
                                      2022年6月30日     2021年12月31日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5,578.72        132,299.94                -5.08
         总资产                            169,044.36        185,819.55                -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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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1-6月       2021年1-6月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6            0.16               -57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1.02            0.02              -5200.00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57           0.84    减少5.5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6.11           0.12    减少6.23个百分点
         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9.20          24.76   增加24.44个百分点
             2022 年上半年,受疫情、经济下行各地财政资金紧张等因素影响,公司智
         慧环保、智慧城市市场需求出现减缓或搁置,部分在手项目实施进度也延缓,公
         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下降。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聚焦于物联网技术的研发及物联网技术在生态环境、智
         慧城市等领域的应用。公司在智慧环保板块具备一定的核心竞争力。智慧城市业
         务领域中,电信运营商、阿里巴巴、华为等公司均在介入,公司在综合性的智慧
         城市领域竞争优势不明显。为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公司研发了“碳链”系列产品,
         并积极开拓双碳市场。但受疫情、经济下行各地财政资金紧张等因素的影响,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业绩继续大幅下滑,公司需要提升应对市场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
         和市场开拓能力。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2 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 6,787.9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49.20%。与去年同期的研发投入金额 7,304.18 万元相比,2022 年上半年研发投
         入金额变化不大。
             本报告期内,公司新获授权专利 12 项,其中发明专利 2 项,实用新型专利
         9 项,外观设计专利 1 项;另获软件著作权 17 项。
             2022 年 6 月末,公司研发人员人数大幅下降,从 2021 年 6 月末的 604 人减
         少到 361 人,且报告期公司 2 位核心技术人员辞职,在目前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下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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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滑的情况下,公司需要对未来的技术研发方向、相应的研发人员配置,以及对优
         秀研发人才的引进机制和激励机制予以长远考虑。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低碳发展中心负责低碳系列产品的规划、设计、研发及市场
         资源整合,研发“碳链”系列产品,硬件方面包含监测类的环境温室气体监测终
         端设备、商业用户进行碳管理使用的碳匣、工业企业进行碳管理使用的碳柜、企
         业现场端碳排放相关活动水平数据采集的红外终端、 OCR 终端、工况采集网关
         等;软件方面包含政府端双碳信息化服务平台、企业端碳资产管理平台、双碳云
         图等软件产品,处于试用及功能验证阶段。
              保荐机构未发现公司在双碳业务方面的进展与前期信息披露存在重大不一
         致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 1,459.77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63,641.83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24,986 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人民
         币 2,190.95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主体                账号            余额

                                                佳华科技         351900107710603                  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
                                                佳华智联(注 1)   110941583410401                  0
         行
                                                重庆科技         110945051510101                0.0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机电支行     佳华科技         328570182508                   0.0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佳华智联         1101040160001199057     5,710.37

                                                数据科技         9550880222490900116     5,955.49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营业部
                                                重庆科技         9550880223006000192     8,320.08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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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重庆科技(注 2)   77010122001286723                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       数据科技 (注 3) 0517220000000651         5,000.00
         合计                                                                             24,986.00


         注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注销了佳华智联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注 2:重庆科技 2021 年 3 月 9 日于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开立账户,该等账户专用于闲
         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注 3:数据科技 2021 年 12 月 27 日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开立账户,该等
         账户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方             主体          产品类型             期限          现金管理余额

                                   重庆科技      结构性存款      2022.5.27-2022.7.1        3,000.00


         广发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    重庆科技      结构性存款      2022.6.10-2022.7.15       5,000.00

                                   数据科技      结构性存款      2022.6.28-2022.8.2        5,900.00


         南京银行北京通州支行      数据科技技    结构性存款      2022.6.29-2022.8.1        5,000.00

                    合计                                                                  18,900.00


                【注】以上结构性存款均已在期后到期日收回。


                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总投资额约为
         48,460 万元,原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11,506.88 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截
         止 2022 年 4 月 28 日,该项目已使用超募资金 962.50 万元,剩余尚未投入使用
         的超募资金 10,544.38 万元(不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并经公司 2022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
         不再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投入于该项目,并拟将部分闲置的超募资金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使
         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经核查,本保荐机构对
         该次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向并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告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克佳
         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向并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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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契约锁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经保荐机构核查,佳华科技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海百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昱信
         息”)持有佳华科技股份 24,463,099 股,占佳华科技总股本 31.63%,上海百昱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由李玮及王倩夫妇出资设立,李玮持股 90%,王倩持股 10%。
         同时,李玮直接持有佳华科技股份 12,089,574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63%,通过
         共青城华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佳华科技股份 927,570 股,占总
         股本 1.20%股份,李玮、王倩夫妇合计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总股本份额的
         48.46%。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   直接持      间接持      间接持
               姓名       职务                                                 合计
                                  数量(股) 股比例      股主体      股比例
                                  12,089,574   15.63%       -             -
                       董事长、
               李玮                   -          -       百昱信息    28.47%   45.30%
                       总经理
                                      -          -      共青城华云   1.20%
                       董事、副
              池智慧                  -          -      共青城华云   0.67%    0.67%
                       总经理
                       董事、副
                       总经理、
              黄志龙                  -          -      共青城华云   0.37%    0.37%
                       董事会秘
                         书
               赵昂       董事        -          -      上海普纲企   0.45%    0.45%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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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持股   直接持     间接持       间接持
               姓名     职务                                                  合计
                                  数量(股) 股比例     股主体       股比例
                                                      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王朋朋   财务总监       -        -      共青城华云     0.16%    0.16%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质押、冻结及
         减持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况。

             十一、本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2022 年 4 月 29 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的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在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相关控
         制活动方面存在重大缺陷。针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已采取诸如完善总经理
         办公会议事规则、发挥民主决策的积极作用等措施改进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同
         时,目前公司正在聘请专业咨询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全面梳理和重新设计,
         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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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契约锁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
                                   王 鹏           刘海涛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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