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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9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罗克
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的判断,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认真的审查,
关于本次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在
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我们已经事前认可。我们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
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
运行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