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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华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12,5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

单、通知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

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33.4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50.81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82,360,540.00元,扣除总发行费

用11,799.17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86,436.88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3月16日

出具了“天健验【2020】3-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3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万元)
1、大气环境 AI 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              44,581.79             40,000
2、大数据 AI 研发体系建设项目
环境智能传感器升级研发项目                      2,029.20              1,500
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                2,025               1,500
城市人工智能软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0,175               7,000
                 合计                          58,810.99             50,000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各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内,新变更实施主体已与佳华科技、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披露的《罗克佳

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18)。

    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

以及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的议案》,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

平台项目拟采用超募资金14,000万元;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拟采

用超募资金11,506.88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各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内,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与佳华科技、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9月26日披露的《罗克

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
服务平台项目以及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4)。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云链大数据平台的研发由

佳华物链云转至重庆佳华,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重庆佳华于2021年4月19

日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

在增资后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于2021年6月16日签署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决定不再将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投入“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并将部分闲置的超募资金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年5月31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2年12月,上述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并未付诸实施。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暨部分超募资金转回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计划全资孙公司太原罗克佳华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减资11,156.88万

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转回全资子公司

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罗工业”)后,全资子公司太罗工业

减资11,156.88万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

转回公司。公司拟将转回的部分超募资金中10,93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3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暨全资子

公司减资的议案》,决定将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

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基于项目规划时的市场情况、经营规划以及公司及
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存在较为明晰的分工安排,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原
安排由佳华科技本体承担软件及设备安装及运营工作,由佳华智联负责自研硬件

设备空气质量微观站、空气质量微观站加装VOC等的生产制造,用于该项目自有

设备的配套。由于市场及行业环境的变化的影响,原规划由佳华智联负责的内容

在项目实施过中,市场对该类设备的需求量未达预期,佳华智联募集资金使用缓

慢。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经公司综合考虑,

决定减少佳华智联的自研硬件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将佳华智联剩余的募集资金投

资金额 5,009.89 万元调整至公司继续实施。调整后,该项资金将由佳华科技继

续投入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用于大数据平台研发及采购三方设备等

方式,继续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

要求,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结合经济环境及市场情况预期,公

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详情参见公

司于2023年2月7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并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暨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3)。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公司城市人工智能软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云链数

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和环境智能传感器升级研发项目已结项,大气环

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和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项目仍在建设中。由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

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

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

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决议有效期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进管理。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

分以及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
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

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主要受货币
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将根
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

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

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

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

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六、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

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

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

不限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同意公司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12,5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00万元(含本

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进行滚动使用的

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章的规定。且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

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

则的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市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二)《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