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凯赛生物: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22-01-12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4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
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00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
询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2 日,你公司披露《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拟减少
“40000 吨/年生物法癸二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癸二酸项目)的投资金额,同
时新增“年产 50 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 90 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以下简称戊二
胺及聚酰胺项目)。我部同时关注到,你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披露《关于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称变更癸二酸项目实施主体。经事后
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请你公司就如
下信息予以核实并补充披露。
    一、相关公告披露,癸二酸项目总投资额为 171,102.00 万元,公司拟将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由 171,102.00 万元调整为 50,125.00 万元。并将实施主体由公司全
资子公司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凯赛(太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太原技术)。太原技术由你公司持股 50.125%,山西转型工业园区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工业集团)持股 49.875%,公司与山西工业集团按持股比
例出资 10 亿元用于项目建设,剩余不足部分由实施主体自筹资金解决,除前述调
整外,癸二酸项目其余内容不变。请你公司进一步说明:(1)公司变更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的原因、必要性和合理性,前期变更实施主体与此次调减投入金额是否是

                                      1
否属于一揽子交易或安排;(2)截至目前,各方实际出资情况,项目资金投入情
况,以及后续资金筹措计划;(3)鉴于你公司与山西工业集团对太原技术的持股
比例较接近,进一步说明你公司如何实现对太原技术的控制;(4)结合募投项目
双方经营决策、收益分配安排等,分析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能否充分保障公司及
中小投资者利益以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二、公告披露,戊二胺及聚酰胺项目总投资额为 1,383,767.33 万元,项目实
施主体为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材料),太原材料由你公
司持股 50.125%,山西工业集团持股 49.875%,双方按持股比例出资 46 亿元用于项
目建设,剩余不足部分由实施主体自筹资金解决。请你公司进一步说明:(1)截
至目前,各方实际出资情况,项目资金投入情况;(2)除双方出资外,该项目尚
需建设资金 923,767.33 万元,公司及相关方拟采取何种方式取得项目顺利进行所
需的资金,以及如何确保投入资金的安全、可回收;(3)公司是否制定资金需求
计划表,新建项目资金需求是否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所需资金的使用,如何确保公司
日常经营不受影响;(4)结合募投项双方经营决策、收益分配安排,分析在持股
比例接近情况下,公司如何实现对项目实施主体的控制权并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利益。
    三、公告披露,生物基戊二胺及聚酰胺已实现产业化,并成为公司全新产品。
请你公司进一步说明:(1)生物基戊二胺及聚酰胺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的相关性,
并分析该项目科创属性;(2)新产品与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在技术路径、研发、生
产、销售等环节的相关性;(3)公司在该募投项目上的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
的储备情况;(4)新产品实现产业化生产的时间,目前销售情况,相关技术的应
用现状及前景;(5)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产品线及产能扩张情况。结合市场空
间、竞争格局、发行人产品竞争优劣势以及在手订单情况,分析募投项目是否存在
产能消化风险;(6)结合产能布局及未来规划,分析募投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及
现有业务的影响。
    四、根据 2021 年半年报披露,“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投入
进度为 0,“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长链二元酸和 2 万吨长链
聚酰胺项目”投入进度为 16.4%,未披露两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请你公
司补充披露:(1)截至目前,所有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和资金投入情况。评估并
明确列示募投项目的预计开工时间、预计工期和预计达产时间,说明上述项目是否

                                       2
将出现重大延期;(2)募投项目闲置资金的存放和收益情况。
    请你公司独立董事逐项发表意见,请保荐人进行核查并逐项发表意见。请你公
司及保荐人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前,就上述问题进行回复。”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各方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
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