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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赛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0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要求以及《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作为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认真审阅并全面
了解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现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对 Xiucai Liu(刘修才)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审阅,我们一致认为
Xiucai Liu(刘修才)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
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及其他
相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二、 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对臧慧卿女士、张红光先生、杜宜军先生、侯本良先生、杨晨先生个人履
历等相关资料的审阅,我们一致认为上述副总裁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
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
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本次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三、 对《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经对 Joachim Friedrich Rudolf 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审阅,我们一
致认为 Joachim Friedrich Rudolf 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
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
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提名及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四、 对《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对臧慧卿女士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审阅,我们一致认为臧慧卿女士具备
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且其已取得上
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备案且无异议,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的情形,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吕发钦、吴向阳、张冰

                                         2022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