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赛生物: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2023-04-26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2 页
三、附件 ……………………………………………………………第 13-16 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3 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14 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5-16 页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39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 通 股 ( A 股 ) 股 票 41,668,198 股 , 发 行价 每 股 人 民 币 133.45 元 , , 共计 募 集 资 金
5,560,621,023.1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78,031,051.16 元(其中,不含税承销费为人
民币 262,293,444.49 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 15,737,606.67 元,该部分
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 5,282,589,971.94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
息披露、前期预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8,333,763.01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279,993,815.6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
3-68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注] A 529,407.39
项目投入 B1 280,794.4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8,7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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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C1 151,115.48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4,745.37
项目投入 D1=B1+C1 431,909.9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3,503.6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11,001.0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11,001.08
差异 G=E-F 0.00
[注] 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前期预付的承销及保荐费与发行权益性证
券直接相关的外部为费用 1,833.38 万元,其中 168.00 万元直接从募集资金监管户扣除,剩
余 1,665.38 万元发行费从一般账户支付;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包
含 1,408.65 万元应扣除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凯赛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
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2020年8月6日、2020年8月7日、2020年8月12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12月11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凯赛(太原)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用户四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11月2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乌苏市支行及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用户四方监管协议》,
于2021年12月20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及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2月18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
支行及凯赛(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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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1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6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121906761410303 548,882,966.45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121906761410806 182,505,894.86
兴业银行上海徐汇支行 216210100100317597 76,568,925.56
中国银行乌苏市支行 107089861989 1,905.28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351904499910705 1.75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351904499810833 302,051,064.11
合 计 1,110,010,758.0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因不涉及具体的工业化产品,不产生直接财
务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显著增强技术研发与应用的实力,
加快先进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从而间接提供公司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
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
公司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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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目的
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仅用于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
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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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 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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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叶涵是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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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曾祥胜是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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