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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华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1-02-06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或“公司”)拟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331.67 万元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
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13 号文核准,世华科技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7.55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75,46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413.9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70,051.0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4 日,已经公
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20]B097 号”
《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0 年 09 月 29 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                     50,000.00                    50,0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365.20                    12,365.20

  3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合计                                  80,365.20                    80,365.2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因生产经营或市场竞争等因素
致使必须及时对上述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前期投入的,公司拟通过自筹资金进
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


       三、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54,139,793.98 元(不含增
值税),其中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中扣
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35,596,698.11 元(不含增值税)。
       截至2021年2月5日,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316,680.76元
(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置换3,316,680.7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       本次拟置换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支付金额           支付金额           金额
 1       承销费用                     3,559.67           3,559.67                 -            -
 2       保荐费用                       113.21                   -        113.21          113.21
 3       审计验资费用                   647.17             550.94           96.23          96.23
 4       律师费用                       537.73             481.13           56.60          56.60
 5       信息披露费用                   490.57             490.57                 -            -
 6       发行手续等其他费用              65.63                   -          65.63          65.63
              合计                    5,413.98           5,082.31         331.67          331.67

      注:承销费用 3,559.67 万元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募集资金总额中直接扣除。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苏公 W[2021]E1013 号)。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31.67 万元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31.67 万元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31.67 万元置换预先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
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苏公 W[2021]E1013 号),
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 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31.67 万元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2021年2月5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募集
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1]E1013号),
认为世华科技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1年2月5日《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实际情况
相符。
    (四) 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实施该事项无异议。经核查,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世华科技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一)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募集资金置换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1]E1013号);
   (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