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华科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2-06-07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7.2440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方案及
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89 万股(调
整后),约占公司股本总额(调整后)24,080 万股的 0.78%。其中,首次授予 167.30
万股(调整后),约占公司股本总额(调整后)24,080 万股的 0.69%,约占本次
授予权益总额(调整后)的 88.52%;预留授予 21.70 万股(调整后),约占公司
股本总额(调整后)24,080 万股的 0.09%,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调整后)的
11.48%。
(3)授予价格(调整后):6.06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
对象可以每股 6.06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首次授予 30 人,预留授予 9 人。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1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益总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5%
票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5%
票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票第三个归属期
易日止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长率不低于 40%;
(2)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4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长率不低于 90%;
(2)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9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长率不低于 150%;
(2)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150%。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
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且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值。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2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
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
分为 S、A、B、C、D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S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
100% 100% 80% 0 0
比例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若激励对象当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结果为 D,则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及
整个考核期内后续年度计划归属的全部获授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
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4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1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幼农先
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
司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
(3)2021 年 4 月 10 日至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3)。
(4)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
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4)。
(6)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7)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
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
4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日期 授予人数 余数量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后)
2021 年 4 月 27 日 6.06 元/股 167.30 万股 30 人 21.70 万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
授予日期 授予人数
(调整后) (调整后) 余数量
2022 年 4 月 7 日 6.06 元/股 21.70 万股 9人 0 万股
(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
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向符合条件的 16
名激励对象以 6.06 元/股的授予价格(调整后)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27.244 万
股(调整后)并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周奎任、朱杰为关联董事,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
为 2021 年 4 月 27 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2 年 4 月
5
27 日至 2023 年 4 月 26 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
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属条件。
3、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本次可归属的 16 名激励对象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可归属的 16 名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
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第一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 2021 年。
年度出具的审计报告(苏公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W[2022]A658 号):2021 年公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低于 40%;
的净利润为 18,428.13 万元,
(2)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较 2020 年增长 42.94%,2021
40%。
年公司因股权激励确认的股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
份支付费用为 562.06 万元。
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
2、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且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
2021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
响后的净利润值。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
6
18,990.19 万元,较 2020 年增
长 47.30%,符合归属条件,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达 100%。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仍
定组织实施,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 在职的有 22 名:其中,1 名
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 2021 年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为“A”,本期个人层
考核结 面归属比例为 100%;15 名激
S A B C D 励对象 2021 年个人绩效考核
果
归属比 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
100% 100% 80% 0 0 属比例为 80%; 名激励对象
例
2021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 “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为 0。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 16 名激励对象归属 27.244 万股(调
整后)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16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
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244 万股(调整后),归属期限为 2022 年 4 月 27
日至 2023 年 4 月 26 日。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
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7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1 年 4 月 27 日。
(二)归属数量:27.244 万股。
(三)归属人数:16 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6.06 元/股(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 8.80 元/股调整为 6.06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予的 本次归属数量
本次
限制性股票 占已获授予的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归属数量(万
数量(万股) 限制性股票数
股)(调整后)
(调整后) 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副总经理、财务总
1 高君 中国 9.80 2.744 28.00%
监、董事会秘书
2 周帅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50 0.98 28.00%
小计 13.30 3.724 28.00%
二、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14 人) 82.60 23.52 28.47%
合计 95.90 27.244 28.41%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30 名,除 8 名激励
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6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绩效
考核结果对应归属比例为 0 本期不能归属外,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16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向本次符合条件的 16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
8
归属数量为 27.244 万股(调整后)。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
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首次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
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
作废及本次归属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归属尚需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相关手续;本次
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
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
《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应当履行
的信息披露义务,还应按照《管理办法》《披露指南第 4 号》等法律、法规、规
9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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