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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华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27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邮件、通
讯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正青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
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2 年半年度
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对 2022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确认,保证报告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
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结合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就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
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公告编号:2022-03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可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即将到期。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
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
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
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
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创新中心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
    基于材料科学研发的持续人才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实现公
司的战略发展布局,公司以全资子公司世晨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为实施主
体,于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创新中心项目”,拟增加项目投资总
额至3.2亿元,并拟使用自筹资金投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
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创新中心项目增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3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
资总额的议案》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是基于公司
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
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
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
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调整部分募
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公司现拟对公司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进行变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长或其授权人员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与本次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公司章程
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
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
度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
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3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经营、财务状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
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顾正青、吕刚、蒯丽丽、计建荣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形成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
董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顾正青、吕刚、蒯丽丽、计建荣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顾正青、吕刚、蒯丽丽、计建荣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顾
正青先生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
投资者。除顾正青先生外的其他投资者为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
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顾正青先生将以不超过 16,900.00 万元(含本数)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
顾正青先生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认购
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上述定价
方式无法产生发行价格,则其按照本次发行底价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
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
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
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
的股票。
    (2)发行对象与公司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顾
正青先生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
投资者。
    截至预案披露日,顾正青先生持有公司 63,210,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6.22%,为公司控股股东。顾正青先生和其配偶蒯丽丽女士分别持有耶弗有投资
60%和 40%股权,通过耶弗有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14.98%的表决权,顾正青持有
苏州世禄 42.51%出资额并担任苏州世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苏州世禄间接控
制公司 5.39%的表决权,顾正青夫妇合计控制公司 46.60%的表决权,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之一。顾正青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因此,本次发行对象中顾正青先
生为发行人关联方。
    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顾正青外,公司本次发行股
票尚未确定其他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将在
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顾正青、吕刚、蒯丽丽、计建荣回避表决。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即“发行底价”)。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
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照价格优
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顾正青先生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
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上述
定价方式无法产生发行价格,则其按照本次发行底价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顾正青、吕刚、蒯丽丽、计建荣回避表决。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
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 72,321,732 股(含本数)。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
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
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
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
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
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
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顾正青、吕刚、蒯丽丽、计建荣回避表决。
       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顾正青先生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股份因公
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
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顾正青、吕刚、蒯丽丽、计建荣回避表决。
       7、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顾正青、吕刚、蒯丽丽、计建荣回避表决。
       8、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9,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新建高效密封胶项目                 30,000.00             21,000.00
 2                 创新中心项目                  32,000.00              8,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    计                      72,000.00             39,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
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
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
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顾正青、吕刚、蒯丽丽、计建荣回避表决。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
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顾正青、吕刚、蒯丽丽、计建荣回避表决。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顾正青、吕刚、蒯丽丽、计建荣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编制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
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顾正青、吕刚、蒯丽丽、计建荣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编制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
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顾正青、吕刚、蒯丽丽、计建荣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
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所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安全、高效的运用,公
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
并编制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
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顾正青、吕刚、蒯丽丽、计建荣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
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并编制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
新领域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
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
明》。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顾正青、吕刚、蒯丽丽、计建荣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报告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公 W[2022]E1437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
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苏州世华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公 W[2022]E1437 号)。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
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结合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制定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
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
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
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
取的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
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顾正青、吕刚、蒯丽丽、计建荣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
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顾正青先生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顾正青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顾正青、吕刚、蒯丽丽、计建荣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与部分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的议案》
    公司与顾正青先生签订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
购数量、认购价格、认购方式等进行了约定,公司与各投资方签署的协议主要内
容均一致,该协议将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顾正青、吕刚、蒯丽丽、计建荣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制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全权办
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的权限。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顾正青、吕刚、蒯丽丽、计建荣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
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3、审议《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2、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
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与部分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16、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