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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昕软件: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1-02-09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1-012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

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了《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2、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至 2021 年 2 月 6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

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福建福昕
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

独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