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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昕软件: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1-030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

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风险性低、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且该等现金

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及期限

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

    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回报,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

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委托理财产品最高不超过 3 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

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

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风险性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

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

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

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

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

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控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

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

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性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

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风险性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

品。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

资金回报。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