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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昕软件: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2-08-31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2-056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

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了《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2、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至 2022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

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福建福昕
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

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

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