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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昕软件: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2022-09-21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2-067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熊雨前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布增持计划

(公告编号:2022-020),计划自 2022 年 4 月 28 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

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兼总裁熊雨前先生关于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熊雨前先生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至 2022 年 9 月 19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2,644 股,占公司总股本 66,202,302 股的 0.1097%,增持金

额 530.47 万元。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熊雨前先生

    2、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熊雨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524,983 股,占公司总股本 48,140,000 股的 38.4815%;其一致行动人洪志军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 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8,140,000 股的 0.1454%,熊春云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 3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8,140,000 股的 0.0810%,林雪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 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8,140,000 股的 0.0004%。熊雨前先生与一致行

动人洪志军先生、熊春云先生、林雪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634,183 股,占公
司总股本 48,140,000 股的 38.7083%。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 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实施完毕,新增转增股本

18,062,302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数为 66,202,302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使得熊雨前先生所持股份数增加至 25,934,976 股,

其一致行动人洪志军先生所持股份数增加至 98,000 股,熊春云先生所持股份数

增加至 54,600 股,林雪先生所持股份数增加至 280 股。熊雨前先生与一致行动

人洪志军先生、熊春云先生、林雪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6,087,856 股,占公司

总股本 66,202,302 股的 39.4063%。

    3、本次增持前十二个月增持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该公告中“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之(十)”

披露了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熊雨前先生拟在回购期

间以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增持公司股份。此后,熊雨前先生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 35,983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48,140,000 股的 0.0747%,累计增持金额

509.79 万元。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和计划:熊雨前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
心和公司股票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以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公司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其计划自

2022 年 4 月 28 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2、本次增持的时间:2022 年 4 月 28 日至 2022 年 9 月 19 日

    3、本次增持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4、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金额及比例:熊雨前先生本次增持 72,644 股,占

公司总股本 66,202,302 股的 0.1097%,累计增持金额 530.47 万元。

    6、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后,熊雨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6,007,6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6,202,302 股的 39.2851%,洪志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6,202,302 股的 0.1480%,熊春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4,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6,202,302 股的 0.0825%,林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8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6,202,302 股的 0.0004%。熊雨前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洪志军先生、熊春云先生、

林雪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6,16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6,202,302 股的

39.5160%。

    7、增持主体暂无其他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三、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综上,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

    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的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增持主体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

    2、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

响。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