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昕软件: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6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5 号》)、《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6 号》)对公司会计
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 15 号》,其中“关于企业将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
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 16 号》,规定了“关于发行
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
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解释及通知的相关规定
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 15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根据《准则解释 16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
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
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