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源环保: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2022-06-1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京源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京源环保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
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京
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9 号),
同意京源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830,000 股,并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107,293,5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419,983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2,873,517 股。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 1,068,517 股限售股上市流通。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 48,756,000 股限售股上市流通。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 1,341,500 股限售股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为上海
灿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灿荣投资”),数量为 4,000,000 股,
锁定期为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且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灿荣投资入股后,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完成相关增
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因 6
月 19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
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灿荣投资承诺:
1、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单位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拟减持股票的,将严格遵守
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证监会、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
长于本承诺,则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
定和要求执行。
4、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单位出售股票收益归公
司所有,本单位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
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
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单位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时直接扣除
相应款项。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承诺事项,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4,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
比例是 3.728%。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20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1 灿荣投资 4,000,000 3.728% 4,000,000 0
合计 4,000,000 3.728% 4,000,000 0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序号 限售股类型 限售期
(股)
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
1 首发限售股 4,000,000 续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且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
合计 4,000,0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
(二)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对京源环保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