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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通: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1-06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3-002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通”或“公司”)于
 2023年1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
 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

 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
 款、国债逆回购、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
 相关文件等事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

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

346号),长盈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3.3544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9,441,514.

4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4,208,667.0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755,232,847.47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2年12月5日出具“众环验字

(2022)0110087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
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及首次募

集资金情况,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投资项目及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目及
1                                          40,000.00   40,000.0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50,000.00   50,000.0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

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

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和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
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品种拟采用商业银行、
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

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国债逆回购、
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

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法务和审计部进行监
督。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在对超募资金和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投资产品

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导致其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
期水平。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

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法务和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
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品种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和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六、审批与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月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

果审核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月4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

审核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和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

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超募资金和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
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项

议案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和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
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
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
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这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

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发展及资金统筹
安排,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
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长盈通使用超募资金及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经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

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资金回报。保荐机构对长盈通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