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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通: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1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盈
通”)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规定,在2022年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
场,认真审议董事会相关议案,对其中重要事项进行必要的核实与沟通,切实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我们在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奔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硕士
研究生学历,经济学专业。1998年至2001年,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
部高级经理;2001年至2004年,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
2004年至2008年,任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监;2008年至2012年,
任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2012年至2019年,任中信建投
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2019年至今,任北京荟高律师事务所金融部主任;2020年
至今,任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至今,任中关村科学
城城市大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至今,任北京蓝色星际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北京大至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8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居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年出生,西安电子科技
大学本科学历,半导体物理与器件专业,获学士学位。1982年至1985年,任电
子部第十三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85年至1993年,历任航天部691厂工程师、高
级工程师、技术处副处长、处长、副总工艺师;1993年至2003年,历任中国航
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九研究院第七七一研究所所长助理、副所长、所长;1999年
至2010年,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0年至2003年,任骊山微电子有
限公司总经理、半导体行业协会集成电路分会副理事长;2003年至2007年,历
                                     1
 任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总工程师、科技委副主任;2007年至2013年,历任中
 国航天电子技术研究院总工程师、科技委副主任;2013年至2016年,任中国航
 天电子研究院科技委副主任至退休;2017年至今,任社会团体中关村国科航天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理事长。2020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林学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中国科学院物
 理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学历,光学专业。2004年至今,任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
 所实验室主任;2010年至今,任江苏中科四象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董
 事。2020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家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中南财经政法
 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1984年至1997年,任湖北省广水市粮食局
 财务科主管会计;1997年至2000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硕士研究生;
 2000年至2001年,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分公司财务经理;
 2002年至2004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2004年至今,历任中
 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020年8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本人及直系亲属均
 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与公
 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六次董事会会议和四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和专业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与
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关
于公司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审阅报告、续聘审计机构、战略配售、利润分配方案、
关联交易、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等重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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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进行了审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对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
   司预计在2023年发生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情况、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
   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行使
   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22年度,我们对公司董事会
   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我们对提交审议
   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以通讯                        是否连续
  姓名      出席股东大会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方式参                        两次未亲
                情况       董事会次数   席情况              席情况     数
                                                  加次数                        自参加
 李奔            4               6        6          6        0             0              否
李居平           4               6        6          6        0             0              否
林学春           4               6        6          6        0             0              否
刘家松           4               6        6          5        0             0              否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我们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均亲自参加了相关
        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2年,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同时,
        通过电话、调研等多种形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长效沟通,积
        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能够就公司
        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们进行及时沟通,对我们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
        补充或解释,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四)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关注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切实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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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依法做到勤勉尽责。
    及时听取上市公司管理层和财务总监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规范运作
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参加审议年度
审计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主要关注董事会会议召开的程序、相关事项的提议程
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议案材料的提交时间和完备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11月2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
关联方销售产品的议案》。公司2023年全年预计向关联方销售光纤、光纤环、胶水
等产品,合计发生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关联交易属正常生产经营所
必需的,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也不存在故意规避税收的行为;公
司在关联交易发生时,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公司关联交易双方按
照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签订并执行相关交易协议,且该等交易协议涉及的交
易事项定价公允,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发表了独立
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并购重组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同时,我们对报告期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
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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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
度审计机构,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出现公司及股
东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
营现状。我们对公司2022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
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
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能够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十二)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奠定了重
要基础。公司董事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对于待决策事项进行提前
了解和认真研究,尤其作为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时就重要事项进行专项讨论,
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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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开展新业务的情况。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我们认为不存在需要改进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我们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及财务状况,切实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
   2023年我们仍将继续审慎、认真、勤勉地依照法律法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
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
通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作出贡献,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6
(此页无正文,系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林学春                       李居平




           李奔                         刘家松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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