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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虹医药: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07-28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
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
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
时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
时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
动关系。


                                  1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对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 3 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
下表所示:

 归属    对应考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业绩考核目标 C
 期      核年度        归属 100%                归属 75%               归属 50%
                  2022 年度,公司申报并
                                        2022 年度,公司申报       2022 年度,公司申报
第一个            获得受理的 IND 申请
          2022                          并获得受理的 IND 申       并获得受理的 IND 申
归属期            不少于 2 个;医疗器械
                                        请不少于 2 个。           请不少于 1 个。
                  注册受理不少于 1 个。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
                  1.2022-2023 年度,累    条件:                  条件: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1.2022-2023 年度,申    1.2022-2023 年度,申
第二个            NDA 不少于 1 个;       报并获得受理的          报并获得受理的
          2023
归属期            2.2022-2023 年度,累    NDA 不少于 1 个;       NDA 不少于 1 个;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2.2022-2023 年度,累    2.2022-2023 年度,累
                  IND 申请不少于 4 个;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3.取得医疗器械注册批    IND 申请不少于 3 个。   IND 申请不少于 2 个。
                  件不少于 1 个。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条件:                  条件:
                  1.2022-2024 年度,公    1.2022-2024 年度,公    1.2022-2024 年 度 公
                  司累积营业收入不低      司累积营业收入不低      司,公司累积营业收
第三个
          2024    于 1.5 亿元;           于 1.2 亿元;           入不低于 1 亿元;
归属期
                  2.2022-2024 年度,累    2.2022-2024 年度,累    2.2022-2024 年度,累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NDA 不少于 2 个;       NDA 不少于 1 个;       NDA 不少于 1 个 ;
                  3.2022-2024 年度,累    3.2022-2024 年度,累    3.2022-2024 年度,累


                                          2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IND 申请不少于 6 个。 IND 申 请 不 少 于 5       IND 申请不少于 3 个。
                                         个。
   注:IND、NDA 包括扩展适应症;医疗器械注册包括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下同。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    对应考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业绩考核目标 C
 期      核年度          归属 100%               归属 75%                  归属 50%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
                   1.2022-2023 年度,累     条件:                  条件: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1.2022-2023 年度,申    1.2022-2023 年度,申
第一个             NDA 不少于 1 个;        报并获得受理的          报并获得受理的
           2023
归属期             2.2022-2023 年度,累     NDA 不少于 1 个;       NDA 不少于 1 个;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2.2022-2023 年度,累    2.2022-2023 年度,累
                   IND 申请不少于 4 个;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3.取得医疗器械注册批     IND 申请不少于 3 个。   IND 申请不少于 2 个。
                   件不少于 1 个。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条件:                                           条件:
                                            1.2022-2024 年度,公
                   1.2022-2024 年度,公                             1.2022-2024 年 度 公
                                            司累积营业收入不低
                   司累积营业收入不低                               司,公司累积营业收
                                            于 1.2 亿元;
                   于 1.5 亿元;                                    入不低于 1 亿元;
第二个                                      2.2022-2024 年度,累
           2024    2.2022-2024 年度,累                             2.2022-2024 年度,累
归属期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NDA 不少于 1 个;
                   NDA 不少于 2 个;                                NDA 不少于 1 个;
                                            3.2022-2024 年度,累
                   3.2022-2024 年度,累                             3.2022-2024 年度,累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IND 申 请 不 少 于 5
                   IND 申请不少于 6 个。                            IND 申请不少于 3 个。
                                            个。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在考核年度内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
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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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
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5%     5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考核期间为2022-2024年3个会计年度,具体为激励对
象申请归属的前一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均为每
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工作结束
后1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考核结果后5日内与人
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绩效考核记录
保存期5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人
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4
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
后实施。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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