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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虹医药: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2-08-09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8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 年 7 月 27 日,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
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等公告。

    2、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2 年 7 月 28 日至 2022 年 8 月 6 日,公示
期为 10 日。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通过口头、书面等方式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
提出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1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 PAN KE 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
外,本激励计划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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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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