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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虹医药: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18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为宗旨,2022 年度,我们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
决策,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共有独立董事 3 人,分别为黄彬先生、秦扬文先生以及张
炳辉先生,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黄彬先生,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黄彬先生于北京师范
大学取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1992 年至 2004 年,先后于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
任讲师、于美国礼来亚洲公司任注册事务专员、高级专员、经理;2004 年至今,
于阿斯利康中国历任药政事务总监、执行总监、企业事务及市场准入副总裁;2020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秦扬文先生,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秦扬文先生于复旦
大学取得学士学位,于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取得硕士学位。2004 年至 2010 年,
于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1 年至 2015 年,于深圳基石创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任管理合伙人;2015 年至今,于南京高科新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任总经理、董事;2020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炳辉先生,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
计师。2007 年至 2011 年,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 年至 2015 年,
任北京水木源华电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5 年至 2017 年,任北
京东方惠尔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7 年至 2018 年,任北京中科科仪股
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8 年至 2019 年,任北京深远瑞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至今,于北京连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2020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我们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法》
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2 年度,我们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勤勉尽责态度,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
料,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公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顺利推
进公司的科学决策。我们认为,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方面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情况
 董事姓名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会议     的次数
   黄彬          9          9          9          0       0        否          2
  秦扬文         9          9          9          0       0        否          2
  张炳辉         9          9          9          0       0        否          2

    (二)专门委员会召开及出席情况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
议,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各委员会
委员按时出席了会议。
    (三)会议表决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能积极与独立董事保持日常沟通,
建立了重大事项及时沟通的有效联络机制,为日常工作创造了便利条件。作为独
立董事,我们仔细审阅了提交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并在必要时向公司
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及时回复,对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亦能虚
心接受、充分沟通,为我们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大力支持。报告期内,公司董
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和所作出的决议均
合法有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经了解与核查,募
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制定
的薪酬制度、激励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江
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公司 2021 年度实际经营业绩情况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重
大差异。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可分配利润为负,未进行现金分红。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等正常履行所作的承诺,未有违反各自承诺事项的情形发生。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
信息,保证了股东的知情权。重大事项均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况。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结合实际经营需要,继续深化和完善内
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实施、执行和监
督力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存在重
大缺陷。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
共召开 1 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事项、
决议执行情况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主营业务之外的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结合公司 2022 年度的整体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
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忠实勤勉,与公司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沟通,独立客观地发表意
见,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发挥了积极
作用。

    2023 年,我们将继续尽忠职守,为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和管理水
平的提升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黄彬、秦扬文、张炳辉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