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虹医药: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18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查相关资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结合其在公司 2022 年审计工作中所表现出的专业能力与敬业精神,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黄彬、秦扬文、张炳辉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