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虹医药: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18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 2022 年度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炳辉先生、独立董事秦扬文先生和董事
江新明先生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炳
辉先生担任。
原董事 YIJUN DENG 先生于 2022 年 6 月辞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职务。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补选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2022 年 8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同意江新明先生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和审议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第一届董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会审计委员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募
2022.4.14
会第五次会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公
议 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
2022.4.2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审计委员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审议事项
会第六次会
议
第一届董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审计委员
2022.8.24 《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会第七次会
告>的议案》。
议
第一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2022.10.2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第八次会
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审计委员会客观评估了立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对审计工作进行
了监督,认为立信能够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工作,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做到了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加强与内部
审计部门联络与沟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报告期内,我们未
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
实的、完整的、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
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的事项,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
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
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
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实施,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的职责。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坚持独立、客
观、专业的判断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评估、协调的职能,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推动提高公司的治理水
平。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