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斯: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1-013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4 名,实到 4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高年林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
求,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
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
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
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
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 年
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包含公司资产、收入、利润等
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总体规划,是在充分考虑公司业务的可持续
稳健发展前提下,结合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的经营能力所制定,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
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 年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管理情况、实际使
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
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
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
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
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
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公司聘任其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
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监事的责任意识,更加勤勉尽责,
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要求,公司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修
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