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斯: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1-025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4 名,实到 4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高年林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
关文件的规定;一季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
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4,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
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