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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德斯: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5-08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1-031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 年 5 月 7 日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上

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企管部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前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
会由四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 2 人, 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 1 人,
公司职工代表 2 人,监事会设主席 1 人。 公司职工代表 2 人,监事会设主席 1 人。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不含半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不含半
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不含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不含
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 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
持监事会会议。                        持监事会会议。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上网公告附件

    1、《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