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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德斯: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2021-07-07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1-041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

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时代桃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 81.45%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163,918,127 元。(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进程

    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

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服务协议,确

定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及承销服务等。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德斯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

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

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南京万德斯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科

审(并购重组)〔2021〕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南京万德斯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1〕2 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

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

问题。
    目前,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正在对有关问题进行积极

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待相关核查及准备工作完成后,及时回复并作披露。




    二、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原因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基准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即标的公司的财务

资料有效期截止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次重组相关审计工作的推进受到了新

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的影响,具体如下:

    1、2021 年以来,新冠疫情有所反复,受新冠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

本次重组相关审计工作的推进受到了影响,本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尚未完成更新

工作;

    2、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三条规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

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一个

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

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之相关规定:“(二十一)适

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

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

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

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 1 个月,最

多可申请延期 3 次……”。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相关方较多,细节问题确认等工作耗时较长,加

之受新冠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公司特申请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长 1 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 2021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




    三、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

    1、公司及标的公司会计基础规范、营业状况稳定,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

据具有延续性和可参考性。

    2、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后,公司将竭尽全力与各中介机构落实相关工

作,积极推进本次重组有序进行。

    3、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