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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德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1-11-2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万德斯”)
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显峰等 16 名交易对方
持有的北京时代桃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0.50%股权,同时拟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1 年 11 月 7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同意上市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
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8]36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文件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的
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至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终止事项首次披露之日止,即 2021 年 5 月 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7 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2、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知情人员;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知情人员;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6、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自查期间上述纳入本次交易的内幕信
息知情人核查范围的非自然人和自然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经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纳入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上
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崔亮              王庆鸿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