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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德斯:广发证券关于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01-0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南京万德
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德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万德斯首次公开
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万德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同
意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2767 号),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249,461 股,并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总股本为 84,997,844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9,335,434 股,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 65,662,41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涉及限售股股东为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对应股
票数量为 1,062,4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将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起上市
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
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跟投的战略配售股份,其承诺限售期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无其他特别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062,473 股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062,473 股,限售期为 24 个月。
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战略配售股份。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数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号                              数量(股)               数量(股)     量(股)
                                                本比例
1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1,062,473         1.25%   1,062,473        0
               合计              1,062,473         1.25%   1,062,473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首发战略配售股
     1                                 1,062,473                       24
                   份
              合计                     1,062,473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一)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万德斯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已严
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二)万德斯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数量、本次
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万德斯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广发证券对万德斯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