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斯: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2-10-19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2-036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8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
年10月13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高年林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和《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
(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2年10月18日为首次
授予日,并同意以9.9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06名激励对象授予129.17万
股限制性股票。其中,授予106名激励对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5.83万股,授予106
名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03.33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
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