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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时代电气: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2-11-26  

                        证券代码:688187(A 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 股) 公告编号:2022-047

证券代码: 3898(H 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 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部分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
        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时代电气”)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

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同意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

募投项目。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2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1
币普通股(A 股)240,760,275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3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755,505.74 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 11,184.54 万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 744,321.20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出具德师报(验)字(21)第

00467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

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

 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情况下,对部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具体如下: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   延期后项目达到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轨道交通牵引网络技术及系统研发应
 1                                               2024 年             2026 年
        用项目
        轨道交通智慧路局和智慧城轨关键技
 2                                               2023 年             2026 年
        术及系统研发应用项目
        新型轨道工程机械研发及制造平台建
 3                                               2023 年             2025 年
        设项目

 4      创新实验平台建设工程项目                 2024 年             2025 年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自募集资金入账以来,积极推进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已取得

了较为实质性的进展。但由于轨道交通牵引网络技术及系统研发应用项目、轨道交

通智慧路局和智慧城轨关键技术及系统研发应用项目中涉及的子项目较多,相关技

术复杂,且公司在研发项目实施过程中需结合产业化应用的情况对部分子项目的方

                                         2
    案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同时新冠疫情也对项目内外部协作效率产生了一定的不利

    影响,造成上述项目研发周期较原计划有所延长。公司综合考虑上述两个项目实际

    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为更

    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并发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研发创新的引领作用,拟延长

    轨道交通牵引网络技术及系统研发应用项目和轨道交通智慧路局和智慧城轨关键

    技术及系统研发应用项目的实施时间至 2026 年。

           此外,因受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物流及人员流动受限,工程建设、物资采

    购、运输以及安装调试等工作相应滞后,导致新型轨道工程机械研发及制造平台建

    设项目和创新实验平台建设工程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略有延误。根据当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经审慎研究后,公司计划将新型轨道工程机械研发及制

    造平台建设项目和创新实验平台建设工程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二、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

    实际进展情况,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拟使用募                                                                   拟使用募
                                       拟使用募集    拟使用募集
           集资金总      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        集资金金
                                       资金金额        资金总额
轨道交通     额                                                                         额
智慧路局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
和智慧城                                                                               27,083.00
                                                                     股份有限公司
轨关键技                株洲中车时代                               株洲中车时代软件
术及系统                                                                               21,000.00
            107,083.0   电气股份有限     90,083.00                   技术有限公司
研发应用                                              107,083.00
                    0       公司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
  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27,000.00
                                                                       分公司
                        株洲中车时代     17,000.00                 湖南中车时代通信    22,500.00

                                               3
                         软件技术有限                            信号有限公司
                             公司                               湖南中车时代通信
                                                                信号有限公司北京    9,500.00
                                                                    分公司
                                                                宝鸡中车时代工程
新型轨道                                                                           19,000.00
                         宝鸡中车时代                             机械有限公司
工程机械
             30,000.00   工程机械有限   30,000.00   30,000.00   宝鸡中车时代工程
装备研发
                             公司                               机械有限公司西安   11,000.00
应用项目
                                                                    研发中心
           注:株洲中车时代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为时代电气全资子公司,宝鸡中车时代工程机械有


    限公司为时代电气控股子公司。

           三、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宜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证项目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对募集资金的规

    范管理和高效利用,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原实施主体株洲中车时代软件技术有限

    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借款,向上述募投项目的新增实

    施主体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7,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借款、湖南中车时代通信信号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5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借款、湖南中车时代通信信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供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9,5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借款,宝鸡中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拟使

    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募投项目的新增实施主体宝鸡中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西安

    研发中心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借款,均用于实施前述募

    投项目,借款期限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上述借款均免息。

           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在《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约定的拟投入募集资金范围

    内,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

    推进,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上述

    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上


                                              4
述提供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其他变更。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新增的实施主体开立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近期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

募集资金。公司将配合上述新增的实施主体尽快办理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事

宜,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

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决定,仅

涉及项目建设进度的适度延缓,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该

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2.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可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整合公

司内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使募投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

及投产后能够更好地运营。

    3.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5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同意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

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结合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安

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A 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

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

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

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安排,有利于保

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

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部分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相关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

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和

实施方式的调整是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A 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

及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1.《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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