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电气: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29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
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本公司与青岛中车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签订《2023 年至 2025 年产
品和配套服务互供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代表其自身及/或其附属公司,但不包括青岛中车电气设备
有限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拟与青岛中车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代表其自身及/
或其附属公司)签署《2023 年至 2025 年产品和配套服务互供框架协议》拟进行
之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的正常业务行为,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关联交
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对
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业务经营与财务状况不存在不利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本公司与青岛中车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签订<2023 年至
2025 年产品和配套服务互供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非执行董事签字:
陈锦荣 浦炳荣
刘春茹 陈小明
高峰 李开国
2022 年 12 月 28 日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非执行董事签字:
陈锦荣 浦炳荣
刘春茹 陈小明
高峰 李开国
2022 年 12 月 28 日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非执行董事签字:
陈锦荣 浦炳荣
刘春茹 陈小明
高峰 李开国
2022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