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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药控股:首药控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022-03-11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药控股”)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
请已于 2021 年 8 月 3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2〕258 号文同意注册。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
份数量 3,718.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将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
(T 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实施。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
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中信建投证券负责组织。战略配售
在中信建投证券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的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首药控股(北
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
价格高于 70.03 元/股(不含 70.03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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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03 元/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数量低于 1,4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
购价格为 70.03 元/股,申购数量为 1,400 万股的,且申购时间均为 2022 年 3 月 9
日 14:47:39.394 的配售对象,按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从后到
前的顺序剔除 4 个配售对象。以上共计剔除 105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
购总量为 57,47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 5,648,080 万股
的 1.0175%。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发行人
合理投资价值、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
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9.90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高于全部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
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
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
(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
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34.9800 元, 超出幅度为 14.07%。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2 年 3 月 14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尚未盈利的,可以不披
露发行市盈率与同行业市盈率比较的相关信息,应当披露能够反映发行人所在
行业特点的估值指标。因此,本次发行选择可以反映发行人行业特点的市研率
(市值/研发费用)作为估值指标。
    本次发行价格 39.90 元/股对应的市研率为:
    (1)52.34 倍(每股研发费用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
准则审计的研发费用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69.78 倍(每股研发费用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
准则审计的研发费用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 39.90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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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发行价格为 39.90 元,高于全部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
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
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
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
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34.9800 元, 超出幅度为 14.07%。
     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
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药控股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
     (2)本次发行价格 39.9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摊薄后市研率为 69.78
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市研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
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
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
为制造业(C)中的医药制造业(C27),截至 2022 年 3 月 9 日(T-3 日), 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医药制造业(C27)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5.38 倍。
     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研率的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司市值            2020 年研发费用    对应市研率
                                (亿元人民币)           (亿元)          (倍)
 300558.SZ      贝达药业            219.70                  3.63            60.55

 688266.SH      泽璟制药             87.12                  3.14            27.73

 688578.SH       艾力斯              99.59                  1.78            55.96

 688321.SH      微芯生物            103.50                  0.92            112.15

  2616.HK       基石药业             52.13                  14.05            3.71

  9969.HK       诺诚健华            126.26                  4.03            31.35

                                 平均值                                     48.57

注 1:数据来源为 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3 月 9 日(T-3 日);
注 2:换算汇率为 2022 年 3 月 9 日(T-3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兑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
1 港元兑人民币 0.8080 元;均值尾差不等为四舍五入所致。

     (3)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111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1,466 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 1,449,870 万股,
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513.10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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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200,000.00 万元,本次发行价格
39.90 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 148,348.20 万元,低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
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
能存在股价跌破发行价的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
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
股价不会跌破发行价。
    7、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200,000.00 万元。按本次
发行价格 39.90 元/股和 3,718.00 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
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 148,348.20 万元,扣除约 10,938.32 万元(不含税)的
发行费用后(上述费用包含发行人前期已计入损益的 508.49 万元),预计募集资
金净额 137,409.88 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
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
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获配的公募产品、养
老金、社保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符合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
等配售对象中的 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
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前述配售对象
账户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
    战略配售方面,中信建投投资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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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本次发行申购,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
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
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11、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股票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
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
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12、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认购的;
    (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发现证券发
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
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
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
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3、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
申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
回拨机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二、(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1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


                                    5
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
(T+2 日)16:00 前到账。
    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 0.50%。配售对象的
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0%(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3 月 16 日(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
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
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
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
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5、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
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
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6、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
模或资金规模。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
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
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
    17、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
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
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自愿承诺。
    18、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


                                    6
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
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2 年 3 月 4 日(T-6 日)
刊登在上交所(www.sse.com.cn)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
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
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
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20、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
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
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
购的决定。
                                   发行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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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