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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药控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2022-04-1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药控股”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等有关规定,对首药控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8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813,79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
民币 39.90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148,348.2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90 号)。经审验,
截至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1,483,482,000.00 元,发
行费用为人民币 109,727,979.48 元(不含增值税,含发行前已计入损益金额
5,084,905.69 元 ), 不 考 虑 发 行 前 已 计 入 损 益 的 金 额 , 剩 余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1,378,838,926.21 元。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 2022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根据实际
 募集资金以及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首药控股新药研发项目          80,000.00         80,000.00         70,000.00
 2     首药控股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     78,744.15         70,000.00         2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50,000.00         42,883.89
               合计                    208,744.15        200,000.00        137,883.89

       其中,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项目调整金额较大,后期公司可能使用银行贷
 款或其他自筹资金进行建设,确保不影响项目的可执行性。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系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小于
 原预计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而做出,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影响,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实际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该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

       五、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开展。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首药控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慧泽                        李彦芝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