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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药控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4-1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药控股”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有关规定,对首药控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8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813,79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
民币 39.90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148,348.2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90 号)。经审验,
截至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1,483,482,000.00 元,发
行费用为人民币 109,727,979.48 元(不含增值税,含发行前已计入损益金额
5,084,905.69 元 ), 不 考 虑 发 行 前 已 计 入 损 益 的 金 额 , 剩 余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1,378,838,926.21 元。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 2022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劵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含)内有效。在前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
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
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
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选择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
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
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
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严格遵守审慎的投资原则,及时分析和跟踪
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做好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等工作,一旦发现
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
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不
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使
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
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含)
内。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主
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首药控股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慧泽                        李彦芝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