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 2021 年 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年度发生延续到 本报告期内履行完毕的担保事项。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需要揭示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 也不会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独立董事:朱建弟、张强、刘学 2022 年 4 月 25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