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9 证券简称:创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有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有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198,960,106.31 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54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 66.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2,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人民币 112,354,936.7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9,645,063.27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 [2022]000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创耀(苏州)通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号 资金 1 电力物联网芯片的研发及系统应用项目 8,194.93 8,194.93 2 接入 SV 传输芯片、转发芯片的研发及系统应用项目 13,179.44 13,179.44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085.82 12,085.82 合计 33,460.19 33,460.19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于上述项目,则募集 资金到位后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创耀(苏州) 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 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5251 号)。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总额为 198,960,106.31 元。 (一)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止 2022 年 6 月 15 日,本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为 195,971,477.82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自有资金实际投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置换金额 入金额 比例(%) 电力物联网芯片的 研发及系统应用项 81,949,300.00 35,111,231.70 42.85 35,111,231.70 目 接入 SV 传输芯片、 转发芯片的研发及 131,794,400.00 83,322,046.12 63.22 83,322,046.12 系统应用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0,858,200.00 77,538,200.00 64.16 77,538,200.00 合 计 334,601,900.00 195,971,477.82 58.57 195,971,477.82 (二)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12,354,936.73 元(不含税),其 中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2,988,628.49 元(不含税),公司拟 置换金额为 2,988,628.49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以自有资金已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 471,698.12 471,698.12 会计师费用 1,226,415.10 1,226,415.10 律师费用 673,534.13 673,534.13 信息披露费 - - 其他发行手续费用 616,981.14 616,981.14 合 计 2,988,628.49 2,988,628.49 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合计金额为 198,960,106.31 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有资金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 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审议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用人民币 198,960,106.31 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经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认 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的事项,并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 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创耀(苏州) 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 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5251 号),认为:公司《关于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 超过 6 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置换事项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有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关于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5251 号)。 特此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