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的《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严格、 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有利于加快公司战略目标的实 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 司拟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 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徐赞、娄爱华、张卫 2022 年 11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