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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耀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及签字页2023-04-11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创耀(苏州)
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创耀(苏
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
判断立场,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后,现对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
了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运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
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水准,能够
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
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

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评定薪酬体系合理,有利于促
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议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主营业务
无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前提下,公
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

售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独立董事:徐赞、娄爱华、张卫
                                                       2023 年 4 月 10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
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   赞: ____________


   娄爱华: ____________


   张   卫: 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