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芯科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8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事会
成员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形式,对会议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以保
障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关于监事会组成人员及监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设监事 5 名,其中 1 名为职工监事,任期截止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并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完成换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成立,任期三年,第二届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8 次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
2022 年 1 月 10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日
理的议案》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2022 年 1 月 28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案》
日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主席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日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1
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
《关于<公
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议案》3、《关于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5、《关于<2021 年度募集
2022 年 4 月 20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日
报告>的议案》6、《关于续聘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7、《关于 2022 年度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议案》8、《关于预
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9、《关于 2022 年第一
季度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
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
2022 年 8 月 22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
日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2022 年 9 月 19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日 子公司的议案》
1、《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
2022 年 10 月 告的议案》2、《关于部分募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7 日 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
地点的议案》
2
2022 年 11 月 4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日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的履职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共列席参加了 8 次董事会会议、出席 2 次股东大会会议。
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
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2 年,监事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较为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本报告
期的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
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检查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
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
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了保证。
(四)公司 2022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自募集资
金到位以来,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
资金,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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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
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
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1 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
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
成员保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
法律责任。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及
时向监管部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表并做好相关内幕信息登记及保密工作,
能够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与内幕交易情形的发生。
(七)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
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平的市场交易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2023 年度工作计划
2023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
会及相关办公会议,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依法对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督促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
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
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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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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